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免去张羽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2804


长师院委发〔20183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经本人提出转岗申请,201841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同意:

张羽华同志不再担任文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旭东同志不再担任政治与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瑜同志不再担任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陶冶同志不再担任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实训中心主任职务;

王代清同志不再担任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哨波同志不再担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机电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职务;

寇承兰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游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张磊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院音乐舞蹈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职务;

闫翀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艳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杨美华同志不再担任招生就业工作处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