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免去谢朝晖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2899


长师院委发〔20183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201841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谢朝晖同志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曹长雷同志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职务;

袁娅玲同志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汪明松同志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职务;

汤鹏主同志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科长职务;

李伟同志重庆教育改革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党随虎同志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