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学校在致远楼323会议室召开会议,布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工作。副校长李柳柏、吴文、夏英,研究生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法制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夏英主持会议。
李柳柏指出,《学位法》的出台是我国学位工作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促使我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走向法治化。他要求,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学位法》,做好贯彻实施和反馈总结;要优化职责分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学校学位授予工作规范化,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夏英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要求相关单位和二级学院强化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共同建设和完善学校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质量保障等制度体系。研究生处负责人领学了《学位法》主要内容,解读了学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学位法》的工作方案。
会议布置了学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学位法》的工作,明确了《学位法》实施的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内容,将进一步保障学位质量、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研究生处 供稿)